山东省“四好农村路”计划三年攻坚3.4万公里


4月4日,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对日前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做好“四好农村路”工作的实施意见》进行解读。《意见》明确,我省将深入推进全省“四好农村路”建设,深化农村公路体制机制改革,投资450亿元组织开展农村公路“三年集中攻坚”专项行动,计划到2020年,新建改造农村公路3.4万公里,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公路,农村公路列养率保持100%,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车,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比例达到75%以上,物流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90%以上。

发布会上,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其峰对我省“四好农村路”建设的工作重点进行了介绍。一是全面建好农村路。到2020年底,全省农村路网规划中县乡公路比例、三级路以上比例达到全国先进水平;逐步消除“断头路”“瓶颈路”以及等外路;所有扶贫工作重点村实现有等级公路与邻近路网衔接、有1—2条穿村公路、有客车通达;每个县(市、区)至少打造两条以上精品示范美丽公路。二是全面管好农村路。建立健全县级人民政府“政府牵头、部门配合、社会参与”的农村公路管理协调机制,扎实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。三是全面养护好农村路。建立“县为主体、行业指导、部门协作、社会参与”的养护工作机制,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;推动养护管理常态化,确保全省农村公路列养率保持100%。四是全面运营好农村路。加快形成以县城为中心、乡镇为节点、覆盖行政村、延伸自然村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;推进农村交通物流网络节点建设,构建“一点多能、一网多用、深度融合”的农村物流发展格局。

对于“三年集中攻坚”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,王其峰表示,自今年开始,重点实施路网提档升级、自然村庄通达、路面状况改善、运输服务提升“四大工程”,新建改造农村公路3.4万公里,消除路网主要路径中的大中型危桥,提升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水平,努力打造山东“新农村幸福路”优质品牌。

根据“三年集中攻坚”任务目标及交通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,全省“四好农村路”计划总投资450亿元,其中省财政安排150亿元,采取“奖补结合”的方式,加快构建以省级奖补为引导、市县级投入为主体、社会资本参与为补充的“四好农村路”多元化投资长效机制。

省财政厅副厅长高剑锋介绍,将对“四好农村路”建设推进快、主体责任落实好、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市、县(市、区)给予奖励,其中:路网提档升级、自然村庄通达工程,一般按照20万元/公里奖励;日常养护工程一般按照县道7000元/公里、乡道3500元/公里、村道1000元/公里给予奖励;对经验收合格的“四好农村路”示范县,按照1000万元/县给予奖励。同时,支持区域路网大中修养护、农村客运公交化发展。

除省级奖补外,还要建立市、县级财政投入机制。市、县(市、区)政府要建立农村公路投入分担机制,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、人员基本支出以及建设养护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。市、县(市、区)政府每年将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的2%—3%部分统筹用于“四好农村路”建设养护,同时整合使用涉农资金、“一事一议”资金,切实加大“四好农村路”投入。同时积极创新市场化运营模式,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,积极创新农村公路运营管理模式,鼓励社会各界捐赠,充分利用道路冠名权、路侧资源开发权、绿化权等市场化方式,加快建立投资长效机制。

为保障《意见》顺利实施,监督考评方面,将“四好农村路”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监督检查范围,建立与评价结果挂钩的奖惩机制,利用定期督导巡查、第三方机构评估、不定期明察暗访等方式实施监督,严格落实奖惩措施。王其峰表示,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,省交通运输厅将强化考核结果的奖惩和运用,与下年度省补助资金额度挂钩,对工作推进扎实有力的,在下年度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,对存在弄虚作假、虚报瞒报、偷工减料等违规行为的,实行“一票否决”制,全部扣减年度考核对应分值,并削减下年度奖补资金规模。